院务信息
泉州市光前医院收费查询制度
泉州市光前医院收费查询制度
一、本院严格按《泉州市级医疗单位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我院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制订并上报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具收费项目,进行计费与收费。
二、全面实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门诊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制度,各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必须按照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病人提供费用查询服务。
三、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药品价格。在医院门诊大厅设置液晶滚动显示屏;在各个病区放置《泉州市级医疗单位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册;在门诊收费、住院处及医技科室等墙上公示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主要医疗收费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服务内容与相应科室对应。
四、及时更新调价公示内容。对一些经批准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特需诊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等,财务科、信息科与药剂科等应及时在相应公示栏目更新公示内容。
五、在医院门诊大厅放置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方便病人查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六、住院费用清单:每日由病区向住院病人提供医药费用一日清单,住院病人或其家属对费用有疑问,病区护理站应及时、耐心细致地向病人或家属解释清楚(各病区均有收费公示册)。由住院处向出院病人或其家属提供全省统一规范的总费用清单。
七、门诊病人提供配药明细清单及收费明细清单。门诊病人对费用有疑问,可在触摸屏上查询,对年龄大不会使用触摸屏查询的病人,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给予说明解释。投诉箱涉及医疗费的投诉,接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凡门诊及住院病人对医疗费用有疑议,可直接到门诊大楼五楼财务科或拨打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86586786,进行咨询或投诉,财务科或行政总值班人应协同有关科室和人员认真对待,确保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地处理病人的费用咨询或投诉,并做好病人的查询及投诉记录。